信仰綱要
1 .神只有一位,是又真、又活的三一真神。神創造天地萬物,祂是自有、永有和永存的靈,又是全知、全能和有位格的神。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,各具獨特屬性,卻具相同本性、本質和本體。
2. 聖父以恩慈統管萬有,按祂計劃主宰人類歷史,接納藉著基督得贖的信徒爲兒女,又恒常以慈父的心看顧世人。
3. 聖子耶穌基督爲童貞女馬利亞受聖靈感孕而生,道成肉身,釘身十字架,流血捨身,使罪得贖,死後第三日復活,升天,將會在榮耀中再來,審判活人死人,爲神與人之間唯一中保,爲拯救人類之唯一救主。
4. 聖靈保惠師乃具有位格,使人知罪,啓迪感化衆人,祂隨己意住在信徒心靈之內,安慰和幫助信徒。
5. 全部新舊約聖經六十六卷乃神所默示,並無謬誤,是教會唯一最高權威的書,也是信徒生活與信仰之指南。
6. 人之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並不在於人所行的功德及行為。
7. 教會乃基督所建立,以耶穌基督爲元首,藉新約而建立,乃地方上信而受浸者組織而成的屬靈團體。每一地方教會,乃在神帶領之下管治教會。
8. 「婚姻」是一位出生為男性及一位出生為女性的神聖結合。
